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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现行的"性病诊断标准与治疗方案(暂行)"是卫生部1991年颁布的。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,此方案已显不足。许多新的实验室方法逐步替代了陈旧的方法;一些新药的问世,已显示出比老药更好的疗效;某些性病病原体对抗生素产生耐药,使临床药物的选择也发生了改变。此外,不少地区存在性病诊断和治疗不规范的混乱状况。为了提高我国性病的防治工作水平,更好地指导全国性病的诊断、治疗和预防工作,卫生部委托性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多年从事性病临床诊断、治疗和科研的专业人员, 参照已颁布的淋病、梅毒和艾滋病的国家标准、软下疳的卫生部行业标准、卫生部印发的非淋菌性尿道炎(宫颈炎)、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的诊疗规范和国外的有关标准, 制订了《性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》。本标准将在实践中积累经验、不断完善,作为各级各类从事性病防治工作的广大医务人员在性病诊疗、疫情报告、科研和预防工作中的指南。文末所附推荐的性病治疗方案,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用。我们相信,本标准的执行将把我国性病防治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。
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 二OOO年七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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